金堂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疫情应对稳经济运行的十二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金堂县应对疫情稳经济十二条新举措
致全县各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金堂县特制定《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十二条新举措》,旨在同步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将全文予以印发,请各级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一、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1. 助力企业有序复工。指导企业构建防疫体系,根据防疫条件支持其全面或部分复工复产。对具有示范作用的复工企业或项目,县财政将额外补助其防疫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 激励企业扩产提能。对2020年2至6月应缴税收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企业,予以最高100万元的一次奖励。
3. 支持企业增产转产防疫物资,县级财政将追加30%的固定资产投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 鼓励农业主体扩大生产,对符合条件的蔬菜种植和生猪养殖项目给予相应补贴。
二、减轻企业运营负担
5. 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确保企业用电、用气、用水需求,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提供电费补贴和销售额奖励。
6. 减免企业租赁费用。县属国有企业免收非国有企业2月、3月租金,4月租金减半;鼓励其他业主减免租金,县财政将对减免额度达到一定标准的业主给予补贴。
7. 支持产品储销加工,对农产品外销、收储、加工的业主给予补助。
三、强化金融财税扶持
8. 稳定中小企业信贷规模,确保信贷余额稳中有增。
9. 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提供贷款贴息,减轻融资负担。
四、保障就业与社会保障
10. 实施援企稳岗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适度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实施阶段减免企业社保单位缴费。
11. 鼓励企业开展技能培训,提供培训补贴。
五、激发投资活力
12.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新注册或增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
本《新举措》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制定。如遇中央和上级政策调整,本《新举措》将作相应调整。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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