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自行上门讨债的正确方式与法律风险
一、亲自追债是否可行
私人借贷中,债权人确实可以亲自上门追讨债务,但在此过程中,必须确保行为合法、合理,避免激烈或伤害的举动,以免自己面临法律责任。以下证据有助于追债成功: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相关材料
如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流水等,均能作为证实债权债务存在的凭证。
2、确认债务人身份信息
若债务人为个人,需有其身份证明和居住地址等信息;若债务人为企业,最好掌握其银行账户信息。特别留意企业名称变更或地址变动,以免债务人借此逃避债务。有些个人也会时常迁移户籍,时间一长便难以追踪。因此,债权人应留意保存和收集债务人信息。
3、掌握债务人财产线索
许多债务人声称无力偿还,实际上可能隐瞒了财产。为避免胜诉后无法追回财产,应留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二、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应对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必须偿还。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法院判决,可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故意不偿还的,法院可判决强制执行。”
可见,债务人偿还债务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然而,现实中债务未偿还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确实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故意不偿还。《民法通则》对此有原则规定。
实际操作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对此,可以依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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