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在 诉讼过程中,为保护将来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强制性保护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

财产保全的目的是确保生效的民事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或者及时、有效地避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通过采取这种措施,法院可以限制债务人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从而保障未来判决的执行效果。

什么叫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分为两种:

诉前财产保全:

在案件受理前,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可能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诉讼财产保全: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使将来的生效裁判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性保护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情况紧急、由利害关系人主动提出申请、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并提供适当的担保。

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是防止恶意诉讼,并在申请人财产保全错误情况下,赔偿被申请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申请人申请有误,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造成的损失。

总之,财产保全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用于保障诉讼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法律判决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