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内部人员勾结违规放贷亿元巨款,多名涉案者被判刑
佳木斯大小事
银行职员张某与贷款掮客李某勾结,违规放贷高达亿元,导致多起贷款逾期违约。
10月9日,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违法放贷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张某、李某等人因犯罪行为被依法判处刑罚。
违规为中小微企业放贷
宝山区检察院透露,张某在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银行工作,2015年起担任对公客户经理,负责处理客户的贷款申请。
2019年7月,张某接触了贷款掮客李某及其客户。李某提出,若张某放宽对申请材料的审核,他将介绍客户并支付好处费。张某同意后,两人开始合作。
李某介绍的多为资质不佳的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因规模小,难以获得银行贷款。李某通过伪造财务报表等手段包装企业状况,张某则放松审核,甚至协助完善材料,使得这些企业顺利获得贷款。
逾期坏账总额达2100万元
张某共协助李某完成23笔贷款业务,总额1亿元,并从中获得逾30万元的好处费。至2024年1月,2100万元贷款逾期违约,张某辞职。银行发现其违规行为后报警。
宝山区检察院审查认定,张某违法放贷,数额巨大,且收受贿赂;李某伙同他人骗贷,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2024年9月4日对李某提起公诉,12月27日对张某提起公诉。法院分别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罚金11万元;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15万元。
针对案件中的公司负责人,法院也作出相应判决。
检察机关建议完善监管机制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张某的行为不仅违反职业操守,还影响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银行未能及时发现员工不当行为,暴露出管理漏洞。2024年2月24日,宝山区检察院向银行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内部监管和员工教育。
2024年3月21日,银行回复表示已采纳建议,并在多个方面进行整改,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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