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中国税收改革的一部分,旨在减轻企业税负,促进经济发展。在营改增制度下,纳税人可以通过抵扣进项税额来减少应纳税额。以下是营改增抵扣进项税额的主要规定:

抵扣凭证 :纳税人可以凭借以下凭证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怎么抵扣_1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农产品收购发票

机动车辆统一销售发票

完税凭证(包括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抵扣范围

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所支付的增值税。

特定情况下,如购进农产品和旅客运输服务,也有相应的抵扣规定。

抵扣计算

进项税额通常通过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对于农产品,进项税额的计算基于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如13%或10%)。

抵扣限制

某些支出,如福利费、差旅费(除住宿)、免税项目支出等,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供货商无法提供有效的抵扣凭证,相应的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结转抵扣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至下期继续抵扣。

不动产和服务的抵扣

自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的不动产或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

特定情况下,如融资租入的不动产或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物,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则有所不同。

请注意,税法规定可能会有更新,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以最新的税法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