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追讨被执行人财产
【追债行动】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案件追踪】
为全面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提升执行效率,增强执行成效,确保司法权威,我院在处理西安市莲湖区国融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冯小燕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冯小燕未履行判决义务。经多次调查,被执行人名下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发布以下悬赏公告:
案件编号:(2017)陕0104执663号
执行依据:(2016)陕0104民初112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金额:935004元
被执行人:冯小燕,女,1964年2月19日生,汉族,住址: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委院区委3号。
凡提供冯小燕财产线索者,经核实,申请人承诺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20%给予奖励。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线索信息,我院将严格保密。
举报热线:029-87373986、19890986725
联系人:杨繁、刘晓
【案件追踪】
在处理张小梅与李瑞斌、刘春艳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执行人李瑞斌、刘春艳未履行判决义务。经多次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法律规定,特发布以下悬赏公告:
案件编号:(2024)陕0104执恢600号
执行依据:(2020)陕0104民初1023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金额:1126万元
被执行人:李瑞斌,男,1965年4月26日生,汉族,住址:西安市莲湖区汉城南路八十五号院西钢205楼35号。
被执行人:刘春艳,女,1969年2月4日生,汉族,住址:西安市莲湖区汉城南路八十五号院西钢205楼35号。
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者,经核实,申请人承诺对举报人奖励200000元;若线索帮助实现债权,申请人承诺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线索信息,我院将严格保密。
举报热线:029-87373986、19890986725
联系人:杨繁、刘晓
【案件追踪】
在处理王庆发与刘海涛委托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刘海涛未履行判决义务。经多次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法律规定,特发布以下悬赏公告:
案件编号:(2024)陕0104执5111号
执行依据:(2024)陕0104民初8176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金额:本金303000元及利息、诉讼费2922.5元
被执行人:刘海涛,男,汉族,1972年1月26日生,住址:西安市莲湖区德福巷12号。
凡提供刘海涛及其财产线索者,经核实,申请人承诺对举报人奖励20000元;若线索帮助实现债权,申请人承诺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20%给予奖励。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线索信息,我院将严格保密。
举报热线:029-87373986
联系人:杨繁
【案件追踪】
在处理万建玲与石少华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执行人石少华未履行判决义务。经多次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法律规定,特发布以下悬赏公告:
案件编号:(2024)陕0104执5037号
执行依据:(2024)陕0104民初1376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金额:借款本金74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5874.5元、保全费4495元
被执行人:石少华,男,1963年3月28日生,汉族,住址:陕西省彬县永乐镇永乐村八组617号。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
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已掌握线索除外),经核实并执行到位,我院将按照申请人的承诺,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作为悬赏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多人提供同一线索的,悬赏金归首次提供者所有;联名提供的,由联名者共同获得并自行分配。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线索信息,我院将严格保密。
举报热线:029-87373985
联系人:刘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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