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午后,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会召开第二届第十一次会议,顺利通过了《关于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的建议》等多项议题。为更好地支持缴存者住房消费,缓解居民住房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决定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新政策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重要通知:义乌住房公积金政策有调整,市民务必注意!

以下为此次政策调整的九大亮点:

1.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双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由100万元增至130万元,单职工家庭由60万元增至65万元,最低可贷额度统一调整为30万元。

2. 优化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政策,二孩家庭首次购房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三孩家庭上浮30%。

3. 完善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职工家庭可贷额度调整为账户余额的20倍,提取的公积金可计入缴存账户余额。

4. 延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时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5. 统一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首套房和二套房首付比例均不低于20%。

6. 调整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与纯公积金贷款条件保持一致。

7. 调高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提取额度,无房租住的新市民、青年人可全额提取公积金。

8. 调整生活困难群众提取条件,帮助低收入家庭减轻生活压力。

9. 调整购(建)房提取频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建)房总价且不超过办理不动产登记或竣工验收后一年内账户余额。

作者 | 陈健贤

校对 | 陈星儿

编辑 | 吴绎

一审 | 王语嫣

二审 | 罗献超

终审 | 陈颖颖

原标题:《义乌公积金政策新调整,九大变化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