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义乌住房公积金政策有调整,市民务必注意!
10月21日午后,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会召开第二届第十一次会议,顺利通过了《关于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的建议》等多项议题。为更好地支持缴存者住房消费,缓解居民住房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决定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新政策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以下为此次政策调整的九大亮点:
1.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双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由100万元增至130万元,单职工家庭由60万元增至65万元,最低可贷额度统一调整为30万元。
2. 优化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政策,二孩家庭首次购房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三孩家庭上浮30%。
3. 完善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职工家庭可贷额度调整为账户余额的20倍,提取的公积金可计入缴存账户余额。
4. 延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时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5. 统一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首套房和二套房首付比例均不低于20%。
6. 调整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与纯公积金贷款条件保持一致。
7. 调高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提取额度,无房租住的新市民、青年人可全额提取公积金。
8. 调整生活困难群众提取条件,帮助低收入家庭减轻生活压力。
9. 调整购(建)房提取频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建)房总价且不超过办理不动产登记或竣工验收后一年内账户余额。
作者 | 陈健贤
校对 | 陈星儿
编辑 | 吴绎
一审 | 王语嫣
二审 | 罗献超
终审 | 陈颖颖
原标题:《义乌公积金政策新调整,九大变化值得关注!》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